汽车保险局(MIB)是由持牌汽车保险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机构,在肇事司机没有有效保险的情况下,可能就死亡或人身伤害支付赔偿。
MIB的保障有限制。它只赔付人身伤害或死亡,不涵盖车辆损坏,而且肇事车辆必须能凭车牌号码识别,索赔通常须在三年内提出[1]。真正无法识别车辆的肇事逃逸案件,在马来西亚通常没有MIB赔偿的途径。
MIB与马来西亚汽车保险联营是两个不同的机构。后者为难以在公开市场投保的车主提供保险,不是受害者的赔偿基金。
向无保险司机索赔说明MIB索赔的做法。对方没有保险时,独立律师可以协助向MIB提出索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