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披露程序
文件披露程序(Discovery)是案件在审讯前的阶段,双方要列明并互相交换与争议有关的文件,例如医疗记录、维修单据,以及与保险公司的往来信件。
这个程序的用意,是避免任何一方在审讯时被突然出现的证据打个措手不及。它也常常在双方进入审前案件管理与调解之前,就先厘清真正有争议的地方。案件档案整理得好,这个阶段会更快,也少一分压力。
在这个阶段披露的文件,双方都可以使用,所以从一开始就要把自己的记录保存得完整、前后一致。
没有披露相关文件的一方,之后可能面对实际的后果,例如该文件不能使用,或者法院作出对其不利的推论。
案件走到这一步,文件的列明和交换可以由律师代为处理。需要的话,可以让独立律师接手,并把医疗记录、警方报告和保险公司的信件整理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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