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抗力(天灾)
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法控制或预见的自然事件,例如突如其来的洪水或山泥倾泻。司机可以用它作为抗辩理由,以减轻或免除车祸的法律责任。
这项抗辩的范围很窄。马来西亚法院仍会问,司机当时能不能合理地避开风险,例如不驶入明显已经淹水的路段。这只是判断车祸中谁该负责时考虑的论点之一。
单纯的恶劣天气,很少能当作鲁莽驾驶的借口,所以这项抗辩通常只在真正极端、无法预见的情况下才成立。
举例来说,司机明知有清楚的警示牌,仍然驶入已经淹水的地下通道,这项抗辩就很难成功。
对方司机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时,独立律师可以接手您的索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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